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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(1)

导读:根据《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和“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》通知”精神

  根据《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》和“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》通知”精神,结合《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》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
  一、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


  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,成立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(以下简称“素质测试”)考核组。考核组主要职责是:负责考生素质测试组织工作,制定素质测试实施细则、评分标准与考核流程;建立考评人员备选专家库,组织考评人员培训,素质测试场所安排;负责处理素质测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


  二、考评小组组成与要求


  1.视入围素质测试的考生人数确定考评组数,各个面试室考评组由5名考评人员、1名监督员、2名工作人员组成。


  2.考评人员要求:中级及以上职称,为人正直,秉公执考,遵守各项规定。


  3.考评人员人选:由相关专业满足考评要求的教师、校企合作单位的相关专家等作为备选考评专家库。


  4.回避制度。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遇到与考生有亲属、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到公正公平的情节,应回避。


  5.素质测试考核组根据专业相关性确定各个面试室考评组长,抽签随机产生考评人员名单,参加相关考评工作。


  以上内容来源: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

  链接:https://zs.zjvtit.edu.cn/a/2023331/986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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